各市(州)人民政府残工委,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工商联、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四川省分公司,省企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国办发〔2022〕6号),实现2022—2024年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三万人的目标,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四川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责任分工》印发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四川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责任分工